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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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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一 條 本標準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。

第 二 條 各類食品添加物之品名、使用範圍及限量,應符合附表一之規定,非表列之食品品項,不得使用各該食品添加物。

第 三 條 食品添加物之規格,應符合如附表二之規定。

第 四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。

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十九日修正發布之第二條附表一、第三條附表二,自一百零八年七月一日施行。

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七日修正發布之第二條附表一、第三條附表二,自一百零九年七月一日施行。

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八月十一日修正發布之第二條附表一、第三條附表二,自一百十一年七月一日施行。

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修正發布之第二條附表一、第三條附表二,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。

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二月二十二日修正發布之第二條附表一、第三條附表二,自一百十一年七月一日施行。

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三月十七日修正發布之第二條附表一、第三條附表二,自一百十一年七月一日施行。

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二十三日修正發布之第二條附表一,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。

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十日修正發布條文,除第二條附表一第(七)類品質改良用、釀造用及食品製造用劑「編號099氮氣」、第三條附表二第(七)類品質改良用、釀造用及食品製造用劑「§ 07099氮氣」、第(八)類營養添加劑「§ 08112乳鐵蛋白」及第(十六)類乳化劑「§ 16006單及雙脂肪酸甘油二乙醯酒石酸酯」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外,自發布日施行。

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十日修正發布之第二條附表一、第三條附表二,自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施行。


共有 41 筆搜尋結果
項次 類別 中文品名 英文品名 使用食品範圍及限量 使用限制 規格
1 (七) 品質改良用、釀造用及食品製造用劑 亞鐵氰化鈉 Sodium Ferrocyanide 本品可使用於食鹽;用量以Anhydrous Sodium Ferrocyanide計為13mg/kg以下。 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。
  • 07048亞鐵氰化鈉Sodium ferrocyanide.pdf
  • 2 (七) 品質改良用、釀造用及食品製造用劑 亞鐵氰化鉀 Potassium Ferrocyanide 本品可使用於食鹽;用量以Anhydrous Sodium Ferrocyanide計為13mg/kg以下。 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。
  • 07084亞鐵氰化鉀Potassium ferrocyanide.pdf
  • 3 (七) 品質改良用、釀造用及食品製造用劑 亞鐵氰化鈣 Calcium Ferrocyanide 本品可使用於食鹽;用量以Anhydrous Sodium Ferrocyanide計為13mg/kg以下。 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。
  • 07085亞鐵氰化鈣Calcium ferrocyanide.pdf
  • 4 (八) 營養添加劑 亞鐵磷酸銨 Ferrous ammonium phosphate 1.一般食品,在每日食用量或每300 g食品(未標示每日食用量者)中,其鐵之總含量不得高於22.5 mg。 2.本品可於特殊營養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。 1.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。 2.尚未准予用於嬰兒 (輔助)食品。
  • 08319 亞鐵磷酸銨Ferrous ammonium phosphate.pdf
  • 5 (八) 營養添加劑 乙烯二胺四醋酸鐵鈉 Ferric Sodium EDTA, EDTA FeNa 本品可使用於一般食品中以補充不足之營養素。在每日食用量中或每300 g食品(未標示每日食用量者)中,其鐵之總含量不得高於22.5 mg;其EDTA之總含量不得高於75 mg。 1.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。 2.尚未准予用於嬰兒(輔助)食品。
  • 08318乙烯二胺四醋酸鐵鈉Ferric Sodium EDTA_1010111.pdf
  • 6 (八) 營養添加劑 還原鐵 Iron,Reduced 1.形態屬膠囊狀、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,在每日食用量中,其鐵之總含量不得高於45 mg。 2.一般食品,在每日食用量或每300 g食品(未標示每日食用量者)中,其鐵之總含量不得高於22.5 mg。 3.嬰兒(輔助)食品,在每日食用量或每300g食品(未標示每日食用量者)中,其鐵之總含量不得高於15mg。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。
  • 08032還原鐵Iron reduced.pdf
  • 7 (八) 營養添加劑 焦磷酸鐵 Ferric Pyrophosphate(Iron Pyrophosphate) 1.形態屬膠囊狀、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,在每日食用量中,其鐵之總含量不得高於45 mg。 2.一般食品,在每日食用量或每300g食品(未標示每日食用量者)中,其鐵之總含量不得高於22.5mg。 3.嬰兒(輔助)食品,在每日食用量或每300g食品(未標示每日食用量者)中,其鐵之總含量不得高於15mg。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。
  • 08033焦磷酸鐵Ferric pyrophosphate (Iron pyrophosphate).pdf
  • 8 (八) 營養添加劑 羰基鐵 Iron,Carbonyl 1.形態屬膠囊狀、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,在每日食用量中,其鐵之總含量不得高於45 mg。 2.一般食品,在每日食用量或每300g食品(未標示每日食用量者)中,其鐵之總含量不得高於22.5mg。 3.嬰兒(輔助)食品,在每日食用量或每300g食品(未標示每日食用量者)中,其鐵之總含量不得高於15mg。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。
  • 08034羰基鐵Iron carbonyl.pdf
  • 9 (八) 營養添加劑 電解鐵 Iron,Electrolytic 1.形態屬膠囊狀、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,在每日食用量中,其鐵之總含量不得高於45 mg。 2.一般食品,在每日食用量或每300g食品(未標示每日食用量者)中,其鐵之總含量不得高於22.5mg。 3.嬰兒(輔助)食品,在每日食用量或每300g食品(未標示每日食用量者)中,其鐵之總含量不得高於15mg。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。
  • 08035電解鐵Iron electrolytic.pdf
  • 10 (八) 營養添加劑 檸檬酸鐵銨 Ferric Ammonium Citrate 1.形態屬膠囊狀、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,在每日食用量中,其鐵之總含量不得高於45 mg。 2.一般食品,在每日食用量或每300g食品(未標示每日食用量者)中,其鐵之總含量不得高於22.5mg。 3.嬰兒(輔助)食品,在每日食用量或每300g食品(未標示每日食用量者)中,其鐵之總含量不得高於15mg。 限於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素時使用。
  • 08036檸檬酸鐵銨Ferric ammonium citrate.pdf